参照《南京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《南京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细则》(修订)《南京大学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办法》,及根据2019年7月8日《南京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》,现对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南大(常熟)研究院有限公司70%股权所获利润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公司信息
项目公司名称:南大(常熟)研究院有限公司
发明专利名称:
玻璃钢生态净化消浪钵及应用方法(专利号:ZL200810024871.1)
校方出资人股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:70%
二、奖励人员信息
1.姓名、岗位:安树青,生命科学学院教授;夏露,生命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;宋思远,生命科学学院2015级博士生
2.成果贡献:
安树青是本专利的第一发明人,提出新构想,规划整体设计思路,指导专利发明完整过程,对本发明做出首要贡献;在专利发明完成后,进一步将此专利运用推广到实际工程中,对该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做出重要贡献。夏露、宋思远在工作中,积极推广本专利的技术成果,已在淮河流域、雄安府河以及福建莆田流域治理等大型河流(流域)生态治理过程中推广应用,推广应用规模近500公里。
三、现金奖励信息
利润构成:
南大(常熟)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、2018年上缴利润共计772264.43元,扣除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缴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%利润部分,实际金额为617811.54元。
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期间(2018.5.31-2019.6.30)产生的归属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:据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新会审(专)字(2019)第252号,期间归属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为713375.92元。
上缴利润和分红合称为“利润”,利润共计1331187.46元。
项目团队可分配利润比例:50%。
项目团队可分配利润金额:665593.73元。
分配方案:
分配方案表 单位:元/人民币
序号 | 姓名 | 分配比例 | 现金奖励金额 | 现金奖励拟发放时间 |
安树青 | 60% | 399356.23 | 2019年9月 | |
夏 露 | 20% | 133118.75 | 2019年9月 | |
宋思远 | 20% | 133118.75 | 2019年9月 | |
合计 | 100% | 665593.73 |
特此公示,公示期15个工作日,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异议提出人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,异议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,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异议由双创办负责处理,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。
联系人:黄老师,邮箱:oriolehl@nju.edu.cn,联系电话:025-89681720,联系地址:南京市元化路8号南大科学园双创园2号楼2楼。
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2019年9月5日